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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调整)4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等条件
部门
|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主要承担课程
| 药学院
(9人)
| 教师
| 专技
| 3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药学、分析化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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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学、药物分析、仪器分析
| 实验技术人员
| 专技
| 2
| 承担实验教学和准备任务
| 药理学、临床药理学、动物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具有动物饲养、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 实验动物学
| 教师
| 专技
| 4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药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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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学/临床药理学/临床药物代谢动力学
| 制药工程学院
(9人)
| 教师
| 专技
| 2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生物工程、生物学、药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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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酵工程制药、酶工程制药、基因工程技术
| 教师
| 专技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化工与制药、化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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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化用品制造技术
| 实验技术人员
| 专技
| 1
| 承担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任务
| 化工与制药、化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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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化用品制造技术
| 教师
| 专技
| 2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药学、制药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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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化学
| 教师
| 专技
| 3
| 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
| 药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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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制剂工艺与制备
| 商学院
(3人)
| 教师
| 专技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具有药学类专业背景优先
| 医药营销策划专业教师
| 教师
| 专技
| 2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具有药学、中药学、食品、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背景优先
| 市场营销专业教师
| 食品
学院
(6人)
| 教师
| 专技
| 2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食品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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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微生物检验、食品加工技术等
| 教师
| 专技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食品机械或食品工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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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生产单元操作、食品加工技术等
| 教师
| 专技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食品生物化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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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生物化学等
| 教师
| 专技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保健食品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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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健品生产技术、保健品注册申报实务等
| 实验技术人员
| 专技
| 1
| 承担实验室管理任务
| 食品检测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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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型分析仪器维护与保养
| 中药
学院
(14人)
| 教师
| 专技
| 3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中药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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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药专业相关课程
| 教师
| 专技
| 6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中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具有从事相关研究与工作经验
| 承担中药学专业相关课程授课任务
| 实验技术人员
| 专技
| 3
| 承担实验教学和准备任务
| 化学或生物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本科
| 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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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药制剂分析、中药鉴定学课程
| 实验技术人员
| 专技
| 2
| 承担药用植物园和中药标本馆建设
| 药用植物栽培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本科
| 面向全国
| 男性优先
| 药用植物栽培学课程
| 医疗器
械学院
(4人)
| 教师
| 专技
| 2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医学技术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研究方向为医疗器械、康复辅具及相关领域
| 医用电子学、医用电子仪器分析与维护、嵌入式系统原理与设计、数字信号处理
| 实验技术人员
| 专技
| 2
| 承担实验教学、实验准备、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任务
| 生物医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医学技术、机械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本科
| 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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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
学院
(2人)
| 教师
| 专技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或中国近现代史;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中共党员
| 思政相关课程
| 教师
| 专技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心理学;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 面向全国
| 中共党员
| 大学生心理健康等相关课程
| 合计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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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二、(1)职称、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允许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岗位,大陆高校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报名,且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报名,且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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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
3、报名办法:登陆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pc.net.cn)点击“人才招聘”,下载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生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应聘材料邮寄至我校人事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802办公室,邮编:315100),并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801办公室。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23220;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222766。
附件: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报名表.doc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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