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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0年7月9日)规定程序,我校现已完成对报名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其中教师4、5、12、17、18五个岗位因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故取消上述五个岗位的招聘。
现将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初审结果名单公示》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8月3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0年7月9日发布》专任教师7、8、9、10、11岗位成绩及体检、考核对象的公告
下一条: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取消公开招聘教师部分岗位计划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