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2020年6月28日)规定程序,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4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备注 |
女生公寓辅导员 |
陈珊珊 |
女 |
1992.10 |
宁波大学英语笔译专业 |
研究生/硕士 |
中共党员;2018.09—至今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 |
女生公寓辅导员 |
蔡婉玉 |
女 |
1994.08 |
北华大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 |
研究生/硕士 |
中共党员;2019.06-至今宁波财经学院辅导员 |
女生公寓辅导员 |
汪一敏 |
女 |
1993.03 |
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专业 |
研究生/硕士 |
中共党员;2019.06-至今宁波大学新药技术研究院学生管理(研究生) |
男生公寓辅导员 |
马华威 |
男 |
1990.06 |
美国圣道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
研究生/硕士 |
中共党员;2015.07-2017.12宁波文化广场保利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2018.01-2018.08宁波传化天地物流有限公司;2018.09—至今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室(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4-88839013、88839032
联系人: 胡老师、郭老师
3、请反映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