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王清强 |
男 |
1979年11月 |
宁波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 |
研究生/硕士 |
副研究员/2017年12月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9月公开招聘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
管理六级 专技七级 |
2016年1月 2017年12月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管理六级 专技七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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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2月31日起至1月7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和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8839013、0574-88839032 ,联系人:胡老师、郭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