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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甬社科院联〔2018〕12号文件获悉,33名青年学者经三年培育考核,被授予“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我校陆晓莉老师名列其中。
据悉,为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培育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新兴力量,为有志于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宁波市自2007年开始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培育计划,每三年一批;这项计划的培养对象为全市高校和研究机构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近五年主持过市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若干高质量论文的人员。三年培养期内,政府给予每人每年壹万元人民币的科研经费资助;各培养对象须完成“四个一”任务(一项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份决策建议稿、一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一系列各类学术活动);三年培育期结束后,对培育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合格者授予“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科带头人”称号。
我校陆晓莉老师2014年入选第四轮培育对象,现已通过考核,获此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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