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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校奉化校区建设工程项目部对1#、2#、3#、4#、8#、9#、11#、12#、13#、14#、16#等11幢单体建筑进行了中间结构验收。参加验收单位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整个验收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验收流程按照施工单位汇报、各参建方现场共同检查检测、提出检查意见与建议、在汇总各方意见后对中间结构验收做出初步结论等环节进行。
验收工作首先由施工方Ⅰ、Ⅱ两个标段对各自施工情况向各参建方与会人员做了施工质量、项目实施情况等作了简要汇报,查验资料完整性、符合性,随后与会人员共同到工地进行了实地检查与检测,包括观感目测、安全措施、技术资料、实体检测报告、材料检测报告和其他质保资料情况等进行综合查验。最后,与会人员在检查基础上一致认为本工程分部工程技木資料基本齐全,施工方案合理有序,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同时也对两标段在施工中个别存在的工艺不足及处理粗糙问题明确予以指出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据了解,“中间验收”是指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需要对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地下防水)、主体结构(包括混凝土、钢、砖、木等受力结构)、幕墙工程、电梯工程、建筑节能工程、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工程等进行的验收。而“主体结构工程中间验收”习惯称之为“中间结构验收”,是中间验收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工程本身而言,中间结构验收说明主体工程土建基本框架已经完成。对施工进展来说,只有当中间结构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屋面防水保温、室内装饰装修和室内机电工程阶段施工,中间结构验收完成一般意味着实际工期已进行了一半。
中间结构验收的程序一般是由施工单位将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验收内容自验后,由项目经理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及有关勘察(地基与基础部分)、设计(地基与基础及主体结构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共同进行全面检查与验收,并按表的内容顺序进行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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