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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下午,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活动中心报告厅召开。校党委书记陈厥祥、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任文霞、党委副书记杨俊杰、副校长许莉勇、纪委书记王志华、副校长金辉、副校长韩忠培,党委委员、宣传部长周春芬等出席会议,105名正式代表和8名列席代表参加会议,韩忠培主持预备会议,杨俊杰主持会议。
全体代表本着对学校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听取了任文霞所作的《学校章程(审议稿)制定情况说明》报告。报告中就《章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详细说明,对《章程》起草的程序和过程进行了介绍,对《章程》内容中需要向代表说明的内容进行了阐述,内容全面、客观、实事求是。报告中指出,章程是大学办学和管理的“总宪章”,上承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下接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总依据,讨论通过章程是本次教代会对学校的一大历史性贡献。
全体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分组讨论审议了《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章程》(审议稿),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章程》(审议稿)提出了很多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大会主席团认真听取了各代表团的意见和建议,对各位代表关心学校发展,正确行使民主权力,积极负责献言献策表示感谢。主席团表示这些意见和建议对下一步修改和完善章程起到积极的作用。全体代表认真听取了副校长许莉勇宣读的《大会决议》后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决议。
陈厥祥最后做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本次大会顺利召开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审议章程并通过本次大会决议标志着章程从无到有,这是学校的一大进步。有了章程以后,怎样真正发挥章程不可替代的统领作用,怎样学习,依循,遵守,维护、完善和发展章程,是全体浙医药人新的任务和使命。他就如何深化对学校章程建设、认知与行动,以制定章程为治校办学新的起点,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创建具有现代职业教学理念,医药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等院校谈了三点想法。一是审议并通过章程是学校建设发展进程中一件重大事情。学校章程是学校办学30年来办学经验和所思考得出的科学结论;是对科学发展的谋划和系统布局;是依法治国的深入贯彻。二是学校章程的制定标志着依法治学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本次大会专题审议了《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章程》(审议稿),通过了决议,标志着以章程治校的新阶段很快到来。章程正式实施后要把章程学习宣传好,内化于心;要把章程遵守贯彻好,外化于行;要把章程完善发展好。三是以章程为一个新的动力源,全面提升治校办学的能力和水平。章程办学体现的是一种新的发展形态,新的管理模式,新的治校理念,新的文化精神。要进一步以章程规范治校办学的行为;进一步用章程凝练创新办学的特色;要进一步用章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代表们肩负着全校教职工的重托,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大会顺利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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