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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审核人:    时间:2018-05-21    作者:    点击:    

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26日-10月3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进行了巡视。12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报告予以公布。

学校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和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有关重要指示,认真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28项具体整改任务,逐一明确整改事项的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责任单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各负其责。

目前,对28项具体整改任务,已完成27条,剩余1条将根据上级调查进展情况第一时间完成。注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体系,新制定与完善了35项规章制度,构建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关于“学校前任党委班子领导乏力,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统一思想,提出对策。二是现任领导班子在办学治校过程中严格遵守《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章程》《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会议事规则》《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制定实施了《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望道•夜谈”传习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压实两个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四是深入实施浙江省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单位《完善学校章程执行机制建设》和《学校内部治理机制改革》两个项目。

(二)完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制定实施《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工作规则》《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健全和巩固学校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学校事业发展全过程。

(三)坚持弘扬正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实施《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修订了《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坚持弘扬正气,在2017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中,学校党委选拔任用了一批政治素养好、工作作风扎实的中青年干部,努力造就一支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好干部队伍。

(四)增强大局观念,及时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一是严格按照《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收入分配改革实施意见》,规范与完善校内收入分配体系,实施以优绩优酬为导向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每月按时按规上报浙江省直事业单位工资系统。二是开展行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安排奉化校区行政办公用房。三是严格执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办法》(试行),依纪依规做好公款竞争性存放等工作。四是制定实施《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房屋租赁招标等工作。

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实施《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常态化的督查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级党组织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同部署同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修订了关于加强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的管理办法。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加强理论宣传,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制定实施《2018年度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计划》,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打造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二是逐步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素养课、专业课程三位一体的“课程思政”体系,推进“课程思政”进人才培养方案、进课程大纲、进课堂教学设计、进教师考核和评聘标准。三是在二级学院教学质量及督导工作月汇报中设立“课程思政建设推进情况”专项,促进工作推进的力度,督查工作开展的效度。四是修订2017版课堂质量评价表,将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从专业维度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及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培养等多维度延伸。五是学校主要领导带头参加“课程思政建设”校级公开课等活动,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制订实施《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坚持落实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规定教职工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课时,加强学习检查和督促考核。二是完善师德评价内容和方法,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查处机制,加大师德激励和惩处力度。三是开展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师德标兵、“最美浙药人”评选活动。在教职工职务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等方面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四是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教师、与教师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建立健全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机构和教师心理问题预警干预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制定实施《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拓展选拔视野,抓好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锻炼。二是修订《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按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2017年共招聘8名事业编制思政工作人员,稳定思政工作队伍。三是明确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实行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助推职业发展。四是开展“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及优秀辅导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选表彰,加强职业激励。

三、关于“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两个责任,全过程全方位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制定实施《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学校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办学治校最大政绩的理念,深化党委书记总负责、党委班子齐抓共管、各党总支书记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入党积极分子教育管理办法》《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发展党员程序》《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远志”党的理论知识答辩制度》《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票决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二是以点带面建立“实习流动党小组”,确保外出实习的学生党员过正常组织生活、开展学习教育。三是加强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等后续工作。

(三)夯实党建基础关,狠抓基层党支部建设。一是制定实施《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组织员工作管理办法》《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党支部经常性工作清单》。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十个有”的要求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加强教工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四是建立健全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党务工作业务培训。

(四)严把党建责任关,建立党建工作月报和督查制度。一是全面落实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二是制定实施《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党建工作督查督办实施办法》《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党建工作月报管理办法》。三是做好党建工作痕迹化管理,建立党建工作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和考核。

四、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程序不够严格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提拔程序。根据省委组织部专项检查组指出的在工会专职副主席选任中程序不规范的意见,严格工作程序,完善工作细节。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管领导就工会专职副主席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检讨,剖析了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2017年11月对团委书记的选拔任用已严格按照程序先进行民主推荐,再进行会议选举。

(二)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制定实施《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规定》。学校党委决定对任职超过六年(两届)的两名同志于2018年9月份进行轮岗交流。

(三)加强干部考核结果运用。制定实施《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层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推进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职责规范,强化干部目标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2017年11月已完成2016-2017学年部门目标考核工作。在2017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中,干部任期考核结果已作运用。

(四)规范退休人员返聘工作。制定实施《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退休工作暂行办法》,对退休程序、返聘原则、返聘对象、返聘条件、返聘程序、返聘待遇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涉及领导干部管理权限的人员按照相应办法执行。关于“个别领导退休后返聘,没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批”问题,已补报主管部门审批,现不再返聘。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设立党委教师工作部,统筹全校各类人才资源,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以政策引人,以事业留人,不断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根据升本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分层次地引进学科带头人、学科建设急需人才、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合理调整数量、优化结构、提升素质。修订《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进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教师培养工作。二是制定实施《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员招聘考核办法》,严把进人关。三是完善多元参与的校内治理体系,探索师生代表参与学校民主决策的有效途径。

(六)提高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一是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工作的意见》,做好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各类文件、记录以及重要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和会议纪要制作,如实、准确记录会议集体讨论和决策过程。二是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管理,逐步完成干部档案和人事档案的合并管理,实现专人专管,加快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目前正按人事档案管理的10个大项,28个小项进行对照核查,认真鉴别,逐一登记。三是对巡视过程中提出的相关人员工作时间的问题,学校已对其档案进行核查,按规定予以认定。

五、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个别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明责、考责、述责、评责、追责、问责的闭环责任体系。二是坚持抓关键少数与抓普通多数相结合,书记抓、抓书记,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岗双责”。四是学校党委书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五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召开二级学院党总支、各单位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和廉政情况分析会,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二级单位延伸压实。

(二)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小金库”问题发生。校党委深刻反思学校原下属单位省医疗器械研究所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改进和加强对下属其他单位的管理。校纪委认真接受教训,完善规章制度。学校正积极配合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对省医疗器械研究所有关问题开展调查,根据结果对负有责任的人和事予以严肃追究。

(三)规范合作办学、继续教育等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合作办学管理规定》。二是对合作办学单位加强教学检查,开展履约评估和教学质量评估。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继续教育学费全额收取并交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四是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持续完善继续教育学籍管理、教学管理、档案管理、收费管理等规章制度。

(四)加强内控监管。一是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学校涉及事权和经济活动内控制度进行认真梳理。二是加大内审力度,截止2017年底共分四批完成了对全校7位干部的离任审计和21位干部的任中审计,完整实现了学校首轮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覆盖。三是出台进一步规范单位、部门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根据年终决算等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已向有关单位、部门发出了专项财务整改通知。修订完善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实施细则》和《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

(五)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通过内培外引,加强财务人员的队伍建设。2017年底,财务系统采购工作已经完成,争取在2018年8月前完成财务系统升级。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实施《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提出了6方面12条具体规定。按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规定,涉及学校领导、中层干部30人次全额退还2012年至2016年因公出国(境)违规发放的通讯话费补贴31700元。

下一步,学校党委将继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要求,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巡视整改的“后半篇文章”,确保学校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委最新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学校将把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规定的完成时限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于已整改到位的,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于时间跨度较长和需要在今后长期坚持的,加快整改工作进程;对于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的,调整措施,加大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由点及面,锲而不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发挥好学校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作用,党委和纪委紧紧扭住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个刚性底线,坚决履行好“两个责任”。

四是建章立制,持之以恒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深入查找和解决学校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监督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五是着眼发展,加快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紧紧围绕学校的目标定位,以此次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把党对高校的领导落实到把好办学方向、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内涵发展的全过程,争取早日建成特色鲜明的医药类应用型院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822272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邮编315100 (信封上请注明“对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wansq@zjpu.edu.cn。

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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