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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第十九届高洽会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公告(2017年9月13日)规定程序,要求教师(4)、教师(7)、教师(8)、教师(15)、教师(19)、教师(23)、教师(27)、教师(32)和教师(33)共9个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初审,已进入试讲程序。现将符合应聘人员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宁波市第十九届高洽会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相关岗位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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