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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人员调动(流动)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调动(流动)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邹丽红
| 女
| 1979.07
| 武汉大学/图书馆学
| 本科/硕士
| 馆员2007.09
| 浙江海洋学院2002.07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 宁波市第九医院
| 专技八级
| 2015.10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图书与信息中心信息咨询岗
专技八级
| 阮景
| 女
| 1976.02
| 苏州大学行/政管理
| 硕士研究生
| 中教一级,2010.12
| 宁波经贸学校,2008.07公开招聘
| 宁波经贸学校
| 专技八级
| 2010.12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实验实训员
专技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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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调动(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室(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4-88222766、88223209,联系人:胡老师、虞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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