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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等条件。
部门
| 招聘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主要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协同创新中心
| 项目经费管理岗
| 专技
| 1
| 一、承担教师岗位职责要求。二、承担行政相关工作:1、负责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2、负责科研处和协同创新中心等相关费用的报销工作。3、协助学校计划财务处账务管理相关工作。
| 财务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具有2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会计上岗证书
| 面向全国
| 具有教师基本素养;年龄40周岁及以下
| 宁波市协同创新中心
| 科研岗
| 专技
| 1
| 一、承担教师岗位职责要求。二、承担行政相关工作:1、负责协同创新中心相关信息的收集、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校对及报告工作。2、负责协同创新中心相关制度、资料的管理与归档工作。3、负责协同创新中心网站的更新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4、负责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维修保养等工作。5、协助做好中心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 药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具有教师基本素养;年龄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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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取得学历学位、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在2016年11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10日止。
3、报名方法:登陆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pc.net.cn)点击“人才招聘”,下载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zjpc2717@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802办公室
联系人和电话:郭老师:0574-88223220,何老师:13586508989;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222766
附件: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报名表.doc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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