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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2016年11月10日)规定程序,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3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备注
| 辅导员
| 罗宁
| 女
| 1981.09
| 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制剂/浙江大学药剂学
| 本科/硕士
| 户籍浙江宁波;高教讲师(2010.09);中共党员(2004.06);2006年-至今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工作。
| 徐新梅
| 女
| 1983.12
| 浙江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吉林大学软件工程领域工程
| 本科/硕士
| 户籍浙江宁波;高教讲师(2013.09);中共党员(2006.05);2007年-至今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工作。
| 陶慧
| 男
| 1974.10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云南大学软件工程领域工程
| 本科/硕士
| 户籍浙江宁波;高教讲师(2013.09);中共党员(2002.03);2004年-至今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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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室(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4-88222766、88222717
联系人: 周老师、孙老师
3、请反映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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