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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评估工作的安排,省教育厅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将于12月7日至10日对我校开展评估工作。为做好评估期间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期间,要求全体教职工在校到岗,并确保通讯畅通。因公事外出等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全体教职工做好深度访谈和说课听课等准备,携带学校配发的笔记本电脑,做好评估材料准备。着装整洁得体,接待热情大方,服从学校大局,坚守工作岗位。
三、评估期间的教学安排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第十二周课表执行。该课表已经由系部核对、学校汇总,可在学校OA系统的“下载中心”处下载。
四、在学校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评估期间的各项工作,精心准备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评估工作日程安排(备注:具体评估工作安排以专家组进校后确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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