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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09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高校系列(含思政、教育管理、实验)及图书系列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均须送同行专家鉴定。凡申报上述两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必须于2009年6月1日前上报送审论文(论著),以便于我们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1、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须将2—3篇(部)代表作送3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校外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须将2篇(部)及以上代表作送2名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校外同行专家鉴定。
2、送审论文(论著)必须是独著或第一作者,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发表在增刊(专辑、专刊)、论文集上的论文及主编的教材不得送审。
3、博士两年申报副高者,其送审论文必须有1篇(部)是博士毕业参加工作以后发表的。
4、转评以后申报高一级资格者或高级资格同级转评者,其送审论文必须有1篇(部)是任现职务以后发表的。
5、前一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今年再次申报,其送审论文必须换1篇(部)以上。
6、如提交的送审论文将于今年10月10日前公开正式发表的,送审时须提交正式录用通知和加盖出版社公章的论文清样。
7、代表作送审、鉴定工作,由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
8、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需报送审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需报送审材料一式三份。送审材料为:2或3篇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封底、论文正文,须装订。
人 事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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