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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来源:     审核人:    时间:2019-03-18    作者:    点击: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18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已有3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地处我国首位自然科学诺贝尔奖获得者药学家屠呦呦的故乡——宁波,学校校区庄严大气,教学设施完善,学习环境优美。奉化校区为现校区的2.5倍,位于奉化市文化教育产业规划区,与国家5A级景区、全球500佳——滕头村南北相邻,与同是国家5A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溪口东西相望。学校拥有一支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副高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5.3%,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75%,双师型教师占近81.26%。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教坛新秀、甬江学者讲座教授各1人,省教学团队2个,入选省“151”人才工程6人次。学校设有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商学院、食品学院、中药学院、医疗器械学院、基础学院等7个学院。学校设置药学等21个专业(含专业方向),目前共拥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优势专业3个(含7个方向),省级特色建设专业5个,市服务型重点建设专业()1个,市品牌专业1个,市特色专业2个。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省级精品课程15门,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2个,省示范性实训基地7个。建有首批省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等一批创新平台和载体。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8200余人,面向浙江等12个省市区招生。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7%。近几年来学校毕业生“专升本”升学率在全省所有高职高专中排名第1位。

学校拥有设备先进的实验室、现代化的图书信息中心以及标准田径场、体育馆和各项体育运动设施。实验教学面积15000平方及实训教学面积2800平方。目前实验室已建立中药前处理、制水、液体制剂和符合GMP标准的固体制剂全真生产线等多个实训车间。图书馆拥有期刊阅览室、电子文献阅览区、多媒体报告厅等多个功能区域,学校图书馆与大学园区图书馆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2019年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327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校人事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801办公室,邮编:315100),并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1)《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等必备的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

3)相关材料(有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的,提供相应清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

4、根据以往报考情况,认定本次教师(11)岗位为紧缺岗位,当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其他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通知,电话告知试讲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试讲。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试讲资格。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

3、成绩

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试讲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以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pc.net.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情况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人事处801办公室,宁波市高教园区鄞县大道东段888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23220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222766

附件1:《2018年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2: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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