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规则,经过公开报名、面试、体检和考核,学校领导班子研究择优确定下列4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备注
| 1
| 教师
| 李伟
| 男
| 1989.12
| 江西中医药大学
药物化学专业
| 研究生/硕士
| 编外
| 2
| 教师
| 李淑娟
| 女
| 1991.05
| 浙江大学
药物制剂专业
| 研究生/硕士
| 编外
| 3
| 教师
| 谢凌云
| 女
| 1989.12
| 华中农业大学
应用化学专业
| 研究生/硕士
| 编外
| 4
| 综合秘书岗
| 富争
| 女
| 1985.12
| 西北师范大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 研究生/硕士
| 编外
|
1、公示期限为3天,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室(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4-88222766、88222717
联系人:周老师、孙老师
3、请反映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1月21日
|
|